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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娇气大美人_分节阅读_第94节
小说作者:糖瓜子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515 KB   上传时间:2026-03-13 18:33:55

  只要宋家有一个人心软,以宋国辉孝顺的心态,怕是……

  想到这儿,林稚欣环视了一圈堂屋内每个人的神色。

  宋学强很明显是有所松动的,宋老太太神色有些难看,瞧不出在想什么,当她刚要把目光落在马丽娟的身上时,忽地听到有人开了腔:“老二他媳妇儿,把你大嫂扶起来。”

  马丽娟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说这话时腔调放得很低,听着很有压迫感。

  黄淑梅哎了一声,心里暗骂杨秀芝真是个惹事精,把瘫在地上的杨秀芝拽了起来。

  杨秀芝吸了吸鼻子,半推半就地站了起来,不敢再造次,她本来就没想寻死,既然马丽娟给了台阶,她当然要顺着往下走,不然戏演过了头,就不好收场了。

  马丽娟睨了眼杨秀芝,见她总算是安分了下来,才把视线投向了坐在她斜对面的宋国辉。

  她刚才可是看得真切,杨秀芝要撞墙的时候,他可是一点儿都没动,显然是了解杨秀芝的脾性,知道她不可能真的撞墙,又或者是他已经不在意杨秀芝了,她是死是活他也不管了。

  经过今天,两人夫妻的缘分也算是走到了尽头,就算硬把两人凑在一起,以后提起今天的事,也会像根尖刺扎在彼此的心里,迟早过不下去。

  与其貌合神离地过下去,还不如现在就离了。

  说起来都是她的错,当年给宋国辉找媳妇的时候,她就该仔仔细细把杨秀芝的背景调查个清楚,不该听信媒婆和杨家的忽悠,不然也不会闹到这地步。

  可当时是她第一次给儿子找媳妇,没有经验,怕干不好,就托了两个媒婆帮忙把关,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宋国辉自己喜欢,其他都是次要的。

  宋国辉自己对未来的媳妇没什么要求,合眼缘就行,没相看几个姑娘,就定了杨秀芝。

  谁能想到媒婆收了杨家的好处,将杨秀芝以前有过对象的事瞒得死死的,一点儿风声也没漏。

  其实以前谈过对象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杨秀芝偏偏是个痴情种,结了婚还不收心,也丝毫不收敛,一点儿都没有好好过日子的自觉。

  想到这儿,马丽娟心里疼得厉害,是她对不起大儿子。

  既然从一开始就错了,那么现在就得把纠正回来。

  “国辉,妈支持你离婚。”

  闻言,杨秀芝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她原本以为马丽娟会站在她这边的,毕竟当妈的,劝和不劝分,哪有让儿子儿媳离婚的?

  “妈……”眼见事态发展和她想的不一样,刚要说话,却被马丽娟直接打断。

  “等过了个把月,这件事的风波彻底过去了,你们再去把离婚证领了,这样对秀芝的名声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马丽娟这个方法已经算是很体面了,既维系了杨秀芝的名声,又全了宋国辉离婚的心愿,只是领离婚证的时间往后延迟个把月,不算什么太严峻的事。

  宋国辉思忖片刻,对此没什么意见,他只想和杨秀芝分开,没有想毁了她的名声,这也算是他能做出的唯一让步。

  可杨秀芝却没法做到答应,她不明白,明明她没有婚内出轨赵永斌,也没有做错什么事,为什么他们就是容不下她,非要宋国辉和她离婚?

  “我不同意!我死都不会离婚的。”

  她环视四周,想找一个替她做主的人,很快就将目标放在了宋学强身上,跪倒在他脚边,哭喊着说:“爸,求求你了,你帮我劝劝国辉,我不想和他离婚,我要是有什么做的不对的,我以后都会改的,我会好好听你和妈的话……”

  宋学强面硬心软,看着儿媳妇跪在自己面前,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杨秀芝!你别闹了,事已至此,我们之间已经没可能了,好聚好散不行吗?”

  宋国辉冷着脸站起身,声音没什么起伏地说:“从今天开始,我会搬到四弟的屋子去住,一个月后,我们离婚!”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屋子。

  望着宋国辉离去的背影,杨秀芝眼神被泪水染得模糊,不甘地咬紧牙关,反正只要一天不领离婚证,他们就有机会重归于好,对,他现在是在气头上,说的话都不作数的……

第87章 肤浅且爱色 男人二十五岁以后就不行了

  一家人不欢而散, 整个屋子都死气沉沉的。

  饭是没得吃了,林稚欣和陈鸿远没有久待, 打了个招呼就回了隔壁,一进屋夏巧云就担心地问了嘴,刚才杨秀芝那一阵哭天喊地,闹出的动静还挺大,夏巧云就算不想留意到,都很难。

  林稚欣把事情经过跟夏巧云说了一遍,后者听完,神色也很凝重, 最终看向窗外,叹了口气:“两个人要是不合适,还是不要将就的好,免得后悔一辈子。”

  林稚欣顺着夏巧云的视线往外看去,天空很蓝, 没什么云, 夏巧云直勾勾盯着某处, 目光空洞没有聚焦, 像是在透过这片狭窄的天地, 在怀念着远方的谁。

  只是没等她看出个所以然来, 夏巧云就缓缓收回了目光, 说他们难得回来一次, 她打算亲自下厨做两个菜,等会儿在家里吃完饭再回城。

  林稚欣和陈鸿远都没推辞,他们很长时间没回来了,留下来聊聊天也不错。

  夏巧云厨艺称不上特别好,但是拉扯两个孩子长大, 该会的都会,只是比不上马丽娟和宋老太太这种老手而已,总体来说也过得去。

  因为他们回来的突然,来不及去买肉,只能用鸡蛋充当肉菜改善伙食,一道擂辣椒炒香干,清炒白菜,和番茄炒蛋,虽然只有三个菜,但是分量绝对够。

  番茄炒蛋里用的是自留地里自家种的绿色小番茄,个头还很小,吃起来酸味浓郁,加点儿汤汁拌在米饭里,很是开胃爽口,舌头都要给人馋掉,林稚欣很喜欢,破天荒比平时多干了一小碗米饭,撑了个肚圆。

  陈鸿远瞥见她揉小肚子的动作,轻笑一声,眼眸温和如水,心里琢磨着等会儿吃完饭,就去后院摘了一小袋子,拎回去改天找机会再做给她吃。

  陈鸿远去摘番茄的间隙,林稚欣就把之前说好的定额生活费交到了夏巧云的手里,这个月他们没回来过,也就一直没给,顺带把陈鸿远过段时间要去省城跑车的事说了,问问夏巧云和陈玉瑶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到时候一并买了带回来。

  “我没什么特别想要的,你们自己留着花。”夏巧云考虑到他们刚搬进新家又花了一笔钱,直接一口回绝了,他们在乡下不缺穿的也不缺吃的,没什么需要特别去省城买的。

  和夏巧云一样,陈玉瑶物质欲望也不高,虽然她没去过省城,但是在她看来,市面上卖的东西不就那些嘛,省城又怎么样?卖的东西难不成能香一些?

  既然没区别,那么也就没有她想要的。

  林稚欣也没勉强,等她回去问过孟晴晴,再根据每个人不同的需求,看着买好了。

  聊着聊着,林稚欣留意到夏巧云偏头咳嗽的动作,伸手替她顺了顺背,关心道:“妈,没事吧?”

  过了一阵,夏巧云缓过来后,笑着说:“老毛病了,不碍事。”

  陈玉瑶瞧着夏巧云又在强颜欢笑的模样,暗暗抿了抿唇,她妈对外的形象,一直都是温柔,且极好说话,鲜少跟谁红过脸闹过矛盾,有也是为了保护他们兄妹。

  夏巧云身体不好,常常将自己封闭在家里不出门,但只有她明白,她妈不是不和人来往,而是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把所有情绪都藏在心里,心情郁结,状态能好到哪里去?

  哥哥回来后这一情况倒是有所改善,但是也没能持续多久,不高兴。

  小时候她不知道原因,直到长大后她妈和她说起年轻时的故事,故事里那些她从未见过的妈妈的亲人和朋友们逐渐变得生动起来,在妈妈的眼睛里凝聚成一团团模糊又夺目的光影。

  她才恍然,原来她妈不是不喜欢村子,而是不属于这里。

  林稚欣一直将视线放在夏巧云身上,没注意到陈玉瑶黯然神伤的表情,眸光流转,心里暗暗做了个决定。

  回去的路上,林稚欣就把自己的想法跟陈鸿远说了:“今年找个时间,咱们带妈去省城的大医院瞧一瞧吧?妈的病一直拖着也不是事,到时候做个全身检查,查出病因,才能更好地对症治疗。”

  原书中只说夏巧云是因病去世,但是没说是什么病,只是不管什么病,都有一个过程,只要不是晚期,都能够医治,甚至还有痊愈的可能性。

  夏巧云不到五十岁就英年早逝,很可能就是因为乡下和小县城医疗条件落后,发现和治疗都不及时,才导致病情越来越严重,直至无法挽回的地步。

  如果这一世及时干预,会不会改变其命运走向?那么陈鸿远就不会因为夏巧云的去世而自责难受,像书中写得那样逐渐变得沉默寡言,冷血无情,从此一心扑在事业上。

  书中描述的陈鸿远和眼前这个太不一样,也太陌生了,虽然搞钱很重要,但是比起让他成长为那个杀伐果决不苟言笑的大佬,她更喜欢现在的他,至少像个有棱有角的大活人。

  听完林稚欣的话,陈鸿远眉心微蹙,神情明显有所起伏动容。

  从部队回来以后,他就一直有这个打算,只是不管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要想脱离原户籍去外地的大医院看病拿药,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交通不便,需要来回转车,去外地还需要介绍信,地方越远手续越复杂,而且如果不是公费医疗,就得需要病人自费花钱,一趟下来的费用绝不会低。

  他倒不是心疼钱,而是担心一番折腾下来,夏巧云的身体会吃不消。

  当然,他最担心的还是万一结果是他不想看到的……

  事关自己的家人,他不敢深想下去,所以一边逃避,一边纠结,没想到最后竟是林稚欣替他做了这个决定。

  “下次回来,我会和妈提的。”陈鸿远握紧自行车的把手,目视着前方,微风拂过,在他眼眶里泛起阵阵涟漪。

  平日里她表现得有多没心没肺,这会儿他就有多感动,他是真没想到林稚欣能想到带他妈去医院,还主动提了出来。

  林稚欣没听出他声线的异样,只觉得混杂着风声,他的声音好像比平时愈发低沉了些,知道她提了一嘴后,他肯定就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然后付出行动,也就没那么担心了。

  “嗯,早点儿把这件事提上日程,咱们做晚辈的也能尽早安心。”林稚欣将脑袋靠在他后背,环住他腰的手也收紧了两分。

  虽然有了这个打算,但是一时半会儿也不能立马兑现,于是林稚欣漫不经心地岔开了话题:“话说,你头发长长了好多,都快盖到耳朵了。”

  说着,她忍不住伸手戳了戳他后脑勺下方的那撮头发,慢慢没入脖颈的地方汇聚成了一个小尖尖,瞧着有些可爱讨喜。

  陈鸿远由着她玩自己的头发,轻轻嗯了声:“过两天找个时间重新把它给剃了。”

  一听这话,林稚欣动作一顿,赶忙阻拦:“别,先留着吧,头发就是要长一点儿好看,等长长了,我再给你买一盒男士发油,教你抓几个好看时髦的发型,到时候绝对是厂里最靓的仔。”

  这话其实有误区,因为就算不搞发型,陈鸿远也是配件厂上千男人里鹤立鸡群的存在,长相和身高都极为出色,哪怕不修边幅,周身也散发着挡都挡不住的帅气。

  天生丽质固然无从辩驳,可是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变得更好看,为什么不尝试呢?

  只要一提起打扮方面的事,林稚欣就显得格外兴奋,陈鸿远失笑着摇摇头:“我一个大男人搞什么发型?头发只要不遮眼睛不耽误视物不就得了?”

  林稚欣一听就知道他是嫌她臭美爱打扮了,小嘴不高兴地一嘟,从鼻腔里重重哼道:“谁跟你说的大男人不能搞发型的?你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跟你出去我也有面不是吗?”

  陈鸿远眯了眯眼睛,哑声道:“注意用词。”

  漂漂亮亮是那么用的吗?能用到他身上吗?

  “那咋啦?”林稚欣不以为意,甚至还觉得这个词很是恰当,扬起下巴理直气壮道:“你不学着打扮收拾,迟早变成啤酒肚黄脸男,我可就不要你了。”

  她一向是支持男人和女人一样“卷”起来的。

  动物界里好多都是雄性比雌性外表好看,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勾引雌性的手段,现实世界也该如此,所有男人都该卷外貌卷身材卷穿搭,给女人创造美好的视觉体验。

  而不是情感天生敏感的女人天天各种焦虑,担心自己这儿不够好那儿不够好。

  反过来,就正常多了。

  毕竟女人要承担生育的苦,而男人又不要。

  总结:男人才是该在外貌上取悦对象的那一方!

  陈鸿远薄唇抿得死死的,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久,才不咸不淡地吐出一句:“你的意思是万一有一天我变丑了,你就不要我了?”

  林稚欣瞧不见他的表情,但是他的语气平淡,好似只是随意地问了一句,她也就没往深处想。

  她可丝毫不担心陈鸿远的外貌问题,直到书中后期,他都是一个风韵犹存惹得无数小姑娘侧目的有钱俏大叔,颜值下滑?翻车?应该是不可能的。

  不过为了督促陈鸿远保持自律,她还是煞有其事地应和道:“那当然啦,男人的花期可是很短的,二十五岁以后各方面就不行了,不好好保养,变丑变废是是早晚的事。”

  “我最喜欢你的腹肌和人鱼线了,可得好好维护哦。”

  听着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诡辩,陈鸿远下颌线紧绷,后槽牙都快要咬碎。

  这个肤浅的女人!

  感受到在自己腹部摸来摸去的小手,他深吸一口气。

  再加一个词: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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