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凉的风,柔软的针织衫,金黄的落叶,踩上去的沙沙声,这都是短暂的秋天独有的体验。
宋千安兴致勃勃:“我们去公园吧。”
“哪个公园?”
“有银杏大道的那个公园。”某个著名作家笔下的北平秋天,她要体会一番。
“就这么决定了,我上去准备一下,你在下面准备。”
她要换身衣服,再打扮下自己,相机也要带去。
秋天啊,她很喜欢的一个季节。
袁凛挑眉,瞧了一眼胖墩:“行~”
公园的银杏大道成了一个风景点。
深秋的阳光洒落在大地上,一眼望去,一棵棵挺拔的银杏树立着,金黄的落叶铺在地面上,给这个世界披上了一层轻盈金黄的地毯。
“感觉好久没这么悠闲了。”
袁凛身边还跟着警卫员,警卫员身上带着通讯工具,就是为了保证能随时联系到军长。
“累了?”
袁凛伸手短暂地在她后腰贴了一下,手中用羊毛线织成的针织外套触感极好。
宋千安转了个身倒着走,双手背在身后,里面浅粉的连衣裙配上米白的长款针织衫,头发用粉色发带编成毛茸茸的侧边辫子,脸颊旁落下几缕碎发,让她看起来清纯又妩媚。
旖丽的面容勾起笑容:“那倒没有,只是感慨一下今天心情好。”
袁凛看着她,她在一众灰蓝色的行人和金黄色的背景中,如误入人间的精灵仙子。
宋千安和他对视着:“良辰美景。”
袁凛穿着黑色长款风衣,里面配了白色休闲衬衫,身高腿长,身型板正,眉眼深邃,眼中含情,身后是一片秋天的金黄。
这一身是她搭配的。
宋千安举起相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
“我也要拍,我也要拍。”
墩墩是不允许被人忽略的存在。
“拍,都拍。”
宋千安让墩墩站在银杏树下,还让袁凛抓了两把银杏叶,等她一声令下的时候,把银杏叶往空中洒。
袁凛无奈地半蹲着。
宋千安往后走了两步:“好,就这个角度,扔!”
袁凛扬手,黄色的银杏叶飘扬,也许是力气有点大,几张树叶糊到了墩墩的脸上,宋千安按下快门。
墩墩不在意,树叶掉落在地上,他还捡起来,喊着:
“我也扔,我给爸爸扔。”
墩墩同样抓着树叶,可他手小,个子又矮,那树叶颤颤巍巍地,飘落在袁凛的腿上和鞋子上,画面看起来有些许滑稽。
一家三口在公园就这么玩了两三个小时。
最后还让警卫员帮忙给他们一家三口拍了合照。
今日的景色实在好看,宋千安顺手拍了一张警卫员的照片,在金黄的银杏背景下,坚挺执勤的身影。
“洗照片的时候顺手把照片给这位警卫员同志吧。”
袁凛对这种举手之劳的事情一向没异议,宋千安凑近了点,神神秘秘的说道:
“说不定人家以后用得上的,相亲什么的,我这拍照技术,保证好看,看了就有好感,说不定会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因此而开始了呢?”
深秋落叶的背景就是氛围感的神啊。
后来的事实证明宋千安说的是对的。
袁凛顺了顺她颈侧毛茸茸的辫子,“媳妇儿,你最近是不是看国外的爱情小说了。”
“你不信呀?”
“信,怎么不信,等我把照片给他,就常常问他爱情的种子有没有萌芽。”
宋千安眉头轻轻一皱:“怎么这个事情从你嘴里讲出来就有点搞笑了呢?”
明明她想象中的是唯美的爱情故事。
一家人从公园离开,驱车顺路去了松芦。
入秋之后,松芦的帘子都取下来了,再过段时间,就要挂上挡风的棉门帘。
刚挂过门槛,进入庭院时,墩墩突然仰起小脑袋,问道:
“爸爸,我怎么喊你爸爸?你可以喊我爸爸吗?”
“啪!”
袁凛的巴掌向墩墩的屁股表达了亲切的问候。
“你刚说什么?”
墩墩双手捂着屁股,哏啾啾道:“你可以喊我爸爸吗?”
“啪!啪!”
墩墩肉嘟嘟的屁股在空气中颤了两颤,奶音控诉:“爸爸,你怎么这样!”
“我不只可以这样,我还可以那样。”
墩墩捂着屁股颠儿颠儿往屋里跑,边跑边委屈地喊:
“太爷爷,爸爸打我!”
太爷爷心疼的声音从里屋传出:“什么?墩墩,太爷爷这就帮你打回去啊。”
袁凛:……
第298章 舅舅
天气凉了之后,宋千安惦记了好久的猪脚姜,终于可以做起来了。
猪脚先用料酒和白醋焯水去一去腥,接着把姜去皮,用刀拍一拍扁,放入锅炒一下去辣味。
一斤的猪脚大概用四两姜,炒完姜再把焯完水后的猪脚炒一下,炒到微微黄色捞出。把猪脚和炒好的姜放入砂锅中,再放五六个水煮蛋,倒入两瓶甜醋,放一块红糖,再加一点水,炖一个小时就可以了。
掀开锅盖时,浓郁的酸甜味道冲入鼻端,几个眨眼间,这股味道就弥漫到了整个屋子。
在客厅里玩的墩墩突然皱皱鼻子,抬起脑袋对着空气闻了闻,丢下玩具站起来跑到厨房。
“妈妈,你做什么?”
李婶也好奇地看着她,宋同志用了好多佐料,当看到两瓶甜醋眨也不眨地倒下去时,她是震惊的。
“做好吃的,这个叫猪脚姜。”宋千安用筷子从大块猪脚上揪下一小块肉,递到墩墩嘴边。
墩墩鼻子翕动,秉承着对妈妈的信任,吃了下去,接着咂摸咂摸小嘴巴,半晌说道:
“妈妈,我的舌头··嗯,不欢迎这个菜。”
宋千安:“···”
真难为你了,高情商小孩儿。
宋千安狐疑,不应该啊,这酸甜口的,小孩子应该最喜欢吃的。
没想到晚上袁凛回来的时候,反应和墩墩的一样。
袁凛素来面不改色的脸上,出现了吃到青椒时才会出现的表情。
宋千安看了眼色香味俱全的猪脚姜,问出发自内心的疑惑:“这么不好吃吗?”
袁凛喝了口水,冲淡嘴里的味道后,才说道:“好吃,怎么会不好吃。”
“算了,我自己吃吧。”还好她做的不多,今天吃一顿,明天再吃一顿就没了,
这算是她做饭生涯的滑铁卢了。
“不至于,只是味道比较大。”袁凛去南方执行任务时,见过这道菜,这么多年了他都记忆犹新。
那味道能把人送走。
饭后,宋千安塞了个柿子到袁凛手上,猪脚姜味道比较浓,她要给嘴巴换个味道。
柿子在这个时期是少有的大产量的水果,抗旱还耐寒耐贫瘠,适应性超强。
“明天得再去买点柿饼回来。”宋千安斜坐在沙发上,拿了个抱枕抱在胸前。
她喜欢吃脆柿子,又脆又甜,一口气能吃三个,也喜欢吃柿饼。
“嗯,多买点。”袁凛手上动作利落,柿子皮都打着卷儿垂落。
他们一家三口都好甜口,柿饼这种又甜口感又好的,买回来根本放不久。
“爸爸,我也要。”墩墩双手搭在爸爸的手臂上,奶声要求道。
“你就别吃了,待会儿可没有山楂片给你。”
胖崽子没有什么吃撑的概念,有得吃就一直吃。
宋千安不一样,她有两个胃,一个胃装正餐饭菜,一个胃装水果甜点,神奇的很。
“妈妈分你一口吃。”
“好~”
袁凛把刀放好,身子放松往后靠。
宋千安咬了一口脆甜的柿子,对面的袁凛身高腿长,坐在那里即使不说话,也让人难以忽视。
突然,袁凛说道:“今天舅舅联系我了。”
宋千安一怔:“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