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红秀才刚晾好衣裳进厨房放盆子,出来就看见辛辛苦苦洗好的衣裳全部被人扔到地上沾得到处是土。当场一股怒火直冲脑门儿,饶是她不敢对婆婆发脾气,此时也忍不住了,怒道:“娘,你这是做什么?”
疯了吗?
后面那一句,她不敢问。
饶是如此,杨氏也怒火冲天:“陈家那边跟我耍混呢,说是家里没有银子让我宽限几日,就他们家那无赖模样,现在都不给,以后怎么可能给?你去找几个人,把陈混子给我抬了扔回陈家去。”
乔红秀心里也气,但若是真这么干了,旁人又会说她的闲话。
“要不我去试试?”
杨氏冷笑:“我看你真的是眼睛瞎了,天底下那么多能干的男人你不找,居然和一个混混苟且,怎么,你还舍不得他?”
“娘!”乔红秀心里特别委屈,“外面那些人说的话你听见了吗?你到底想要我怎么做?是不是想让我去死?活不成,我死了算了。”
杨氏一脸冷漠,无情道:“要死就死,别在我面前闹。陈混子本来就不是个良配,只有拖累你的份,原本你就养不活三个孩子了,如今还要养个男人……听我的,把他给陈家丢回去。你不肯?是不是舍不得他?”
屋内的陈混子听明白了,扬声喊:“红秀……”
乔红秀擦擦眼泪,想进屋看看他是不是要尿。
杨氏见了,愈发不是滋味,嘲讽道:“离了男人你就活不了。老娘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你这么贱的。”
乔红秀僵住,她闭了闭眼:“娘,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我又怎么可能去外头……”
她说不下去了,转身就跑了出去。
杨氏还有些紧张,不过想到这光天化日之下,若是有人寻死,旁人一定会帮忙,便也没有追出去。扭头就冲着陈混子破口大骂,骂他是个废物之类。
陈混子倒也坦然,任由她骂,后来还睡着了。
乔红秀到了街上后,发觉自己无处可去,心中一片悲凉,干脆蹲在路口哭。
廖大志那活儿特别轻松,夫人们若是想要在家里挑货,一般会提前一两日定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头一日没有得到要送货的消息,第二天早上也没夫人要求的话,半下午,他们就可以各回各家了。
今儿就是,廖大志在午时后不久就得了管事吩咐,他回家路过菜市,还特意买了二斤五花。
他喜欢吃肥肉,但是他娘和妹妹都更喜欢吃半肥瘦。
拎着一块肉料打字,哼着歌往家走,就在即将靠近自家的那条街上,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了一抹蹲在路旁的纤细身影。
大抵是之前两人那些纠缠,廖大志对于乔红秀难免会多关注几分,若路旁的的不是乔红秀,他可能都不会发现有人蹲着。
看清楚是乔红秀,廖大志脚下立时顿住。当看见蹲在那处的女子抬起泪眼瞅过来,他吓一跳,提了肉转身就跑。
回家也不是只有这一条路,从后面那条街绕过去,从另一边也可以到自家院落。
乔红秀:“……”
廖大志一路不敢停歇,这期间还怕乔红秀到另一个路口堵他,干脆走了小巷。
到家后,一颗心砰砰直跳,好半晌都缓不过来。
母女俩看他靠在门后用手拍着胸口,累得直喘粗气,都颇为意外。
廖小雨好奇问:“哥,有狗撵你?”
廖大志面色复杂:“比狗可吓人多了。”
被狗撵,他多半跑得掉,就算是跑不掉,最多就是让狗咬上一口。
可若是跟乔红秀站在一起被旁人看见,以后怕是都娶不到媳妇了。
他过完年满十九,别人像他这个年纪,可能都已经抱上了儿子。其实他经历了这么多,心里有种疲惫感,并没有多想娶媳妇,之所以积极相看,也是不想让母亲为他的婚事操心。
若他今日又被乔红秀污了名声,娘肯定会生气,更会难受。
楚云梨一般在屋檐下绣花,吹着穿堂风,并不怎么炎热。看到廖大志那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问:“慌成这样,碰见乔红秀了?”
廖大志:“……”简直神了。
楚云梨见他没有否认,道:“陈家那边断了陈混子的粮食,今儿白家吵了一架。”
廖大志惊讶:“陈家这是打算让白家帮他们养儿子?可是白家的日子已经很艰难了啊。”
楚云梨绣完了最后一点,用小剪子剪掉了线头,才抬起头看他:“有多艰难?那杨氏今年四十出头,怎么就不能干活了?当年我一个人凭着洗碗就把你们兄妹俩拉扯大,她们两个人养仨孩子……”
之前廖大志总是听乔红秀哭诉家里日子艰难,说是婆婆不让她出去做事,怕她在外头勾三搭四。又说三个孩子要吃好的,不是白面馒头不吃,没有肉不吃饭。还各种强调说孩子不懂事,婆婆又宠着,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也不能看孩子饿着云云。
此时被母亲点了两句,加上乔红秀嫁了人,廖大志和她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相处过,被乔红秀哄得晕头转向的脑子清醒了几分,这才恍然发现,婆媳俩穷,纯粹是活该。
他们母子三人一月花二钱银子,半个月吃一次荤腥,若是那个月要送礼,或者是红白喜事多了,荤腥都吃不上。
他和妹妹顿顿啃杂粮馒头,最艰难的时候,野菜团子里加上一把糠,就是一家人的饭菜……纯粹是用点儿吃的吊着一口气,没死就行。
也正因为兄妹俩真正吃过苦,廖大志才会觉得没有爹的孩子可怜,才会心甘情愿给银子让乔红秀去买粮食买肉。
可惜回想起来,他手头捏着那么多的银子,家里的吃喝却还是如原先一样半个月一次荤腥……他那时候脑子就像是被屎糊住了似的,没想过让自家好好吃几顿,反而顾忌着孩子要长身体。
廖大志满面羞愧:“娘,我错了。”
楚云梨瞄他一眼:“你可怜别人受苦,接济旁人时,好生想想我和小雨吃的什么。”
当然了,自从楚云梨来了之后,每天都有荤菜,各种鸡鸭鱼肉换着做。包括绣坊铺子里的伙食也不错。
刘家工坊不舍得买太多肉来做饭,即便是买了,全都是一群大男人,廖大志能分到点肉星就不错了。
而绣坊不同,铺子里招待大部分都是富裕的夫人,东家并不会克扣伙计的伙食。每天中午那顿都有肉,虽然不会太多,每人也能分到两三片肉。
廖大志如今日子过好了,心思更清明了些:“是。娘,儿子再也不会犯糊涂,不管旁人多可怜,都和我没有关系。”
楚云梨眼神里满是不信任:“你要说到做到才好。”
接触到母亲眼神,廖大志恨不得立刻把心剖出来给母亲看。
“我去烧火。”
楚云梨看着他的背影,觉得还是得赶紧娶个媳妇进门,倒不是希望未来媳妇能管住廖大志,而是廖大志成了有妇之夫后,乔红秀再靠近他,受到的谴责会更狠。
天底下那么多的男人,东边不亮西边亮。乔红秀从廖大志这里再得不到好处,肯定就会去找其他的男人。
这天底下的男人中,像廖大志这样老实到发现自己被骗了以后也不去找人算账的可不多。
楚云梨最近也打听了一下周围的姑娘,又观察了几日后,找来了张氏。
张氏一脸的惊讶:“村里赵家那个姑娘?赵老三那个女儿?”
“对。”楚云梨颔首,“我觉得她挺好,你去帮我问问。”
说起这郊外白云村里的赵老三,那真的是特别有得聊。
这赵老三是家里的老幺,算是老来得子。从小家里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明明是村里的年轻人,却从来没有下过地。
赵老三没干过,活到了成亲的年纪,赵家二老有点慌了,本就是老来得子,他们已经快六十岁。都说人到七十古来稀,两人常年下地劳作,眼瞅着身子骨愈发不济,估计没有多少年好活。
两人放不下小儿子,于是就倾尽家财给儿子找了一门好亲事。娶了秀才的女儿。
秀才的闺女嫁妆比村里的其他姑娘要丰厚一些,而那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被他那迂腐的爹教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切都以家中的男人为主。
有丰厚嫁妆,又不做男人的主,正是赵家二老最喜欢的媳妇。
夫妻俩一成亲,赵老婆子先去,赵老爷子也体弱,大夫说没有几天好活,这下没有人约束赵老三了。他媳妇第一胎因为身子骨弱,生孩子时难产,最后请了稳婆,赵老三选择保小,几乎是生生劈开母体,抢出了孩子。
赵老三看自己媳妇怀孕时肚子尖尖,又不怎么显怀,村里人都说是个儿子……他想让亲爹看见自己有儿子后放心离世,所以他才选择保小。
结果保下来是个丫头。
因为这孩子,赵老三没了媳妇,原本等着抱孙子的赵老头也含恨而终。因此,他对这个女儿特别厌恶,当时都没打算养,直接将其扔给了亲大哥。
彼时他大哥都是要做祖父的人了,对于弟弟的不靠谱也是无奈得很,但这孩子他不想养。于是把孩子往亲戚家一送,不知怎地,亲戚养了两天后嫌弃孩子克亲,直接给扔到了路旁,还是村里的一个孤寡老婆子把孩子捡了回来,那心善的老大娘家里养着一头奶羊,这才将那姑娘养大了。
赵姑娘五岁那年,老婆子离世。
而这时候的赵老三已经再娶了妻子,得了一双儿子,正是意气风发时。
老婆子这一走,小姑娘无处可去。村里的人都知道她的身世,由赵家的族老出面,逼迫赵老三将这孩子接回家中。
赵老三死活不愿意,族老也怕自己强行将丫头送回家后反而误了她的性命,正考虑要不要将小姑娘送到别家,赵老三的媳妇站了出来,说既然是自家男人的血脉,就该接回家养。
孩子自然是留在亲爹身边最好,赵姑娘总算是认祖归宗,原先老婆子在世时叫她金宝,回家后又变成了大丫。从那以后,赵大丫开始照顾俩弟弟了。
一直到今年,赵大丫十四岁,被他爹许给了后娘那边的表哥。
这位表哥比他大十岁,也没有正经的三媒六聘,赵大丫不愿意嫁,在花轿临门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亲时,彼时赵老三喝了些酒,说话不好听,赵大丫出手把他爹揍了一顿。
无论何时,儿女打长辈都不占理,原本还可怜赵大丫的族中人都不愿意管她了。
赵大丫搬回了老婆婆所住的茅草屋。
此事在村里闹得很大,因为女儿打亲爹过于稀奇,还传到了城里来。
曹芬芳一辈子被名声所累,其实凭她的本事不至于在酒楼里洗碗,她怕被别人说不守妇道……守寡的那些年里,遇上艰难时,她不是没想过找一个男人依靠。到底都熬了过来。
其实她早就不想要名声了,可自己又豁不出去,始终踏不出那一步。赵大丫这种儿媳,想来她会喜欢。
张氏面色一言难尽,觉得自己这个表嫂真的是疯了,温温软软了半辈子的人如今要娶一个敢打亲爹的儿媳,那不是找揍吗?
“村里的姑娘能嫁到城里已经是高攀,我觉得大丫不会拒绝。”
楚云梨颔首:“不能你觉得,得让大丫自己来看。咱们不能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若是她不愿意,不能强迫。”
张氏面色复杂:“你这心眼可真好。是不是可怜她?”
不是!
楚云梨是欣赏她。
在当下这个世道,被父亲胡乱婚配了敢争取的姑娘真的不多。
张氏跑了一趟,赵大丫那边还遇上了点事,茅草屋那个院墙就跟个摆设似的,小孩子都能一步跨过去,她后娘居然让那个男人半夜摸到她的房里,要不是她睡得不太熟,怕是已经被欺负了。
听到有人帮自己说亲,还是城里的年轻后生,不是什么带孩子的鳏夫,也不是傻子瘸子,她当场就答应了下来。
前面相看几位姑娘,那都戴上了爹娘和兄弟。到了赵大丫这里,楚云梨照样准备了一桌饭菜,鸡鸭鱼肉都有,比之前相看时更隆重几分。
张氏带着赵大丫进门,看到桌上饭菜,颇为意外。
赵大丫是独自一人来的,十四岁的姑娘,比廖小雨矮了一个头,整个人特别瘦,衣裳上全是补丁,能看得到衣衫下还有不少青紫伤痕,她眼神晶亮,脊背挺直,浑身气质就像是路旁小草,看着弱,却又坚又韧,寻着机会就努力向上长。
楚云梨笑眯眯的:“赵姑娘,坐!”
赵大丫有些局促,却还是仰起头来:“伯母,我叫金宝。”
楚云梨颔首:“金宝,好名字!”她侧头看有些惊着了的小雨,“给金宝倒茶。”
另一边的廖大志偷偷打量赵金宝,眼神里都是怜惜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