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胜差点把女儿推火坑里,又是后怕,又是尴尬,这婚事虽然是孩子她娘提的,却是他点了头又一力促成,米家送来的那些礼物也是他做主收的。
“好在我闺女机灵。”
*
又隔两日,孙氏回来了一趟,表示以后陈顺利不会接济米有良。
因为陈顺利手头所有的银子都被她榨了个干干净净。
楚云梨好奇:“你让他买宅子,他就真买了?”
“划算啊!”孙氏压低声音,“其实卖主的底价是一百二十两,我私底下给补了十两。但我觉得值,这宅子是买给巧海的,直接落到了他的名下。”
楚云梨惊讶。
十两银子不少了,难怪陈顺利会买下。
她好奇问:“那十两银子哪儿来的?”
孙氏白她一眼:“私房钱啊。”她看了一眼姜家的院子,“到了陈家去攒的私房钱,当初在姜家攒的那点,那些年给你买衣裳了。”
她改嫁后,确实悄悄回来给姜宝珠送过衣物鞋子。
“你会不会生气?”孙氏试探着问。
楚云梨先是疑惑,然后才明白她指的是给陈巧海买宅子。
“不会!姜家又不缺房子。”
孙氏也是这个想法,大女儿有自己的房子和铺子,家里还有积蓄。完全用不着她补贴。
如今她给小儿子名下落了一套宅子,以后便再也不用为她生下的龙凤胎操心了……龙凤胎感情好,小儿子有好处,不会忘了他姐姐。
“我闺女就是懂事,天不早了,我得回了。”
孙氏同样是借着送货来探望女儿。
陈家少了一个陈巧盼,孙氏真觉得畅快了许多。至于陈巧林,他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实在读不进去,他甚至不喜欢算账,对着账本就昏昏欲睡,怎么都教不会,陈顺利便把儿子送去学医。
学医和读书其实是差不多的,陈巧林哭着喊着不去,陈顺利一怒之下把儿子送去打铁。
打铁又热又辛苦,还要被师父骂,偏偏陈巧林还真就喜欢那种酣畅淋漓。
一转眼,都学了五六年了,他特别擅长打炊具,就是厨房里用的锅碗瓢盆,前几天他姐姐成婚,他打了一套炊具送姐姐当嫁妆。
喜欢打铁是一回事,陈巧林又不是傻子,早就知道这不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兄弟肯定会争家产,当他从父亲那里得知继母直言茶叶铺子归他时,他对继母瞬间就亲近了不少。
母子之间相处挺客气,孙氏回家看到继子在铺子里,好奇问:“怎么没去上工?”
陈巧林笑道:“爹不让我去,让我在家学做生意。”
孙氏心里一突:“学学也好,咱们铺子里有一半儿都是老客,你至少得把那些客人认全。不然,以后生意都没法做。”
陈巧林说完那话就细细打量继母的神情,见她没有半分不高兴,说出的话也是真心实意为他打算,心下便愈发不认同姐姐说的继母恶毒的话。
“爹也是这么说的,以后要麻烦娘帮我做饭了。”
孙氏一挥手:“嗐,说的什么话,都一家人。”
她和陈顺利商量过,家里新买了一个宅子的事先不告诉孩子们。省得这些正在学手艺的孩子一个个的以为有了可以混吃等死的底气而变得懒懒散散。
因此,孙氏不觉得继子在这个时候会为难自己。
也是因为自己儿子的以后有了着落,那新买下来的宅子如今都租出去了,每个月五钱银子的租金……她打算找机会跟陈顺利提一提,那些租金全部攒下来给女儿当嫁妆,如此一来,到女儿十六岁出嫁,还能攒下四十多两!
*
姜大胜喝了两个月的药后,彻底丢掉了他那把带轮子的椅子,能够行走自如了。
这天半夜去杀坊时,成了三人行。
姜大胜从受伤到现在,两三年没有去过杀坊,就是不想让人问及他的腿,不想看旁人那些故作担忧实则看笑话一样的神情。
他走得龙行虎步,因为瘸了太久,走起来还有点跛,但不太明显,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
每天早上众人都在埋头忙碌的杀坊,因为姜大胜的出现,比往常要热闹了几分。
姜大胜刚受伤那会儿,还有几人去探望过,见他好了,都挺欢喜,还有人在他面前夸姜宝珠懂事。
一整个早上,姜大胜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下来过。等到三人将两头猪放上板车往回拖时,他还跟女儿提议:“明儿起你就不来了,我带着小福杀猪就行,姑娘家,本来就不该到这种肮脏的地儿……”
许久不进杀坊,姜大胜都被熏得眼睛疼,还干呕了几次。而且那地方全部都是男人,只有两个妇人,都是在里面喂猪的。
说到后来,姜大胜眼圈都红了。
楚云梨答应了。
杀猪这活儿,她可以干,但人来多了也没有用,师徒之间两两搭配,是最省人工的法子。
今日卖肉,姜大胜是主力,他站在摊子前意气风发,骨头砍得砰砰响。楚云梨子在旁边打下手,偶尔给他递杯茶。
她去买了点心,回来时还没靠近肉铺,一抹修长的身影靠了过来:“姜姑娘。”
楚云梨听着这独特的语气,觉得有点怪,抬眼一瞧面前俊秀白皙的后生,顿时就笑了:“公子来买肉?”
黎青安唇角微翘,明显心情不错:“是,早就听说姜娘子名声,又听说姜家肉铺物美价廉,黎某慕名而来。”
楚云梨瞬间了然,他是听说了姜宝珠身上的变化才赶来确认的。
姜大胜忙过一茬儿,想着去买点心的女儿该回来了,扭头就看到女儿和一个年轻后生有说有笑。他只看到了那后生的背影,只觉人很高,比自己还要高半个头。
他瞬间就怒了,狠狠一下将刀粘在了案板上!
哪里来的登徒子!
“姜屠户,我要这块肥的,麻烦快点。”
姜大胜:“……”
他取下了刀,按照客人的要求割了三斤重的一块肉,想着把客人打发了过去瞧瞧。结果,这位客人还没送走,下一位又来了。
忙活了近半刻钟,好不容易空闲下来,那后生主动靠过来了。
“宝珠,你认识?”
姜宝珠嗯了一声:“之前去买药偶遇过两回。”
姜大胜原本想要让女儿别那么快与人交心的想法瞬间就消散了大半。
闺女已经很听话,很懂事了。
换了别家的女娃,可接不过这杀猪的摊子。
如果不是女儿杀猪卖肉养活他,又打听方子天天帮他熬药,他现在还是个废人。
“啊,既然是熟人,我给你算便宜点。要多少?”
黎青安拱手:“晚辈姓黎,黎青安,就住在平安街。”
平安街属于内城,靠近主街,那一整条街都挺热闹,所有的房子都很贵,价钱至少要比姜家的房子翻一倍。
姜大胜心头那种不好的预感更深了几分:“你就是个买肉的客人……难道要我们把肉给你送家里去?除非五十斤以上,否则,我们不送哦。”
话音未落,就察觉到胳膊被女儿揪了一把。
姜大胜:“……”糟了!
黎青安笑了笑:“伯父误会了,晚辈与姜姑娘一见如故,以后来往的日子多着,所以才自报家门。”
闻言,姜大胜一颗心都沉到了谷底。方才还存着的一丝侥幸消失无踪。
他麻木地割了肉收了钱,目送黎青安离去,一扭头,见女儿也盯着那高瘦的背影,问:“你怎么想的?”
楚云梨轻咳了一声,反问:“他不好么?”
“哪里好?”姜大胜满眼挑剔,“又高又瘦,竹竿子似的,说话文绉绉,跟我们这种人家一点都不相配。对了,他该不会是个读书人吧?要科举的那种?”
问完最后一句,姜大胜忽然想起来黎青安一身绸缎长衫,又是住平安街,想来应该不至于算计自家女儿的嫁妆。
“好像是个读书人。”楚云梨还没有与他单独相处,没找到机会通气。
姜大胜捞起边上一根大骨:“我最讨厌读书人了。看着诚意十足,实则虚伪得不得了。”
“人和人是不同的。”楚云梨将买来的点心送上,“吃点?”
“没胃口。”姜大胜颓然坐在椅子上,小声嘀咕,“就不能明天来吗?”
今天他正高兴,转头就得知女儿又要被外人拐走,简直就是兜头一盆凉水,十分的喜气一分不剩。
接下来几日,黎青安几乎每天都来,但不会选择客人多的上午,都是下午过来。一开始是楚云梨帮他留肉,两天后,姜大胜会主动帮忙留。
黎青安会付钱,足额付,从来不让父女俩吃亏,且他偶尔还带礼物,送来的东西挺贵重,这日更是送了一对珍珠耳坠。
人走了,楚云梨打开匣子看耳坠,姜大胜凑了过来,惊讶道:“这东西不便宜吧?”
楚云梨摇头:“我没买过,不知道。”
姜宝珠为自己出嫁准备了一些首饰,但都是贵多不贵精,像这种珍珠耳坠她问过价,最便宜的也要二两银子,没舍得买。
姜大胜长长叹一口气,他口口声声说读书人虚伪,但也赞同女儿的话,人和人不一样。
不能因为米有良不干人事,就将所有的读书人一杆子全都打翻。
至少,黎青安就不错,然后送过三次礼物。加起来要值十来两银子了。
从他的打扮谈吐,还有给女儿送礼物的次数和礼物本身的价值来看,他绝对不是贪图姜家肉铺的人。
可这反而让姜大胜心里更没底了。
长相好,家世好,气质又不错的读书人,明明可以去娶那些秀才之女举人之女,人却偏偏看上了一个杀猪娘子。这对吗?
孙氏这日午后匆匆赶回,看见女儿的第一眼,就上下打量了一番。
“宝珠,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她带着女儿去了茶楼的雅间。
楚云梨猜到她应该是听了一些风声:“怎么了?”
此处没外人,孙氏立即问:“又有读书人送你礼物?且你还收了?”
楚云梨点点头:“我觉得黎大哥是个不错的人。”
“黎青安?对吗?”孙氏满面焦灼,“你当我是怎么知道的?巧盼早上回来了一趟,说是你要掉火坑了!”
当时继女语气和神情间满满都是幸灾乐祸,孙氏心焦得不行,偏偏今早上有新茶叶到,客人又多,愣是抽不出空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