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正抱着的那束花也被他当做珍宝,牢牢呵护。
张焕词只觉得眼前所有一切,处处都充满他和谭静凡的回忆。
那条夜里很少人出现的街道,他记得有次他惹谭静凡生气就被她丢在原地,后来没多久,她又忍不住心软回头来找自己,他开心到把她抱起来直接按在墙上亲吻。
那棵树,那面墙,以及深夜公园的躺椅。
哪儿都有他们的影子。
跟谭静凡交往是他刚回国的第二年。
十八岁后,他离开那个生养他的城堡回到香港,他也无法控制地,那时候浑身充满发泄不出的戾气,在看到关文初和张蕴安的脸时,他就不由想起自己从小生活在他们精心准备的骗局当中。
他恨得要死,只希望他们立刻死掉。
后来,这个想法他多次付诸行动。
他一次又一次用尽手段去折磨关文初和张蕴安。那两个给了他生命,却没珍惜他的生命,把他毁得一塌糊涂的父母。
他用他们曾经对待他的手段,统统都还了回去。
可惜那两个老东西祸害遗千年,怎么都死不掉,甚至每次他们都会笑着说,阿延还没消气吗?爹地妈咪永远都会疼爱你,无论你对我们发多大的脾气,我们也不会跟你计较。
是吗?他不信。
后来在那天晚上,他把在关文初宅子里为这两个老东西打造的金银笼子展示在他们面前,他说只要他们以狗的姿势爬进去住个几天,他就不会再折磨他们。
这件要求惹得关文初和张蕴安大怒,彻底激发了一年来的矛盾。
当晚关文初甩了他一巴掌,让他滚出关家。
好啊,滚就滚。
他一点都不喜欢留在那个家里。
冷风狂吹的夜晚,他顶着红肿的脸庞愤怒地从关文初的家里跑出来。
他对香港不熟,也不会说粤语,就连普通话都说不清楚,他也身无分文。
在那个晚上,他茫然地在街边一遍又一遍流浪,很容易就引起不少人的注意,有人主动跟他打招呼套话,甚至还有人把他往那样恶心神秘的楼房里引。
那人说只要给他们摸,他就会得到钱。
他起初听不懂是什么意思,觉得好玩便跟了去,再后来,亲眼看到那些肮脏的画面,他想笑。
不,那跟他小时候亲眼看到的场景比起来,不值一提。
他好笑地讽刺。
后来那些人受不了他的羞辱,联合起来殴打他。
他们骂他心高气傲,还放话要教训他,让他在香港再无法呆下去。
他不以为意,把那群人打趴后又继续回街上流浪。
他在街上流浪将近三天,全靠路人好心的接济,和那些试图欺负他的蠢货身上得到一些钱财才能保证生存下去的体力。
就在流浪的第三晚。
他走到一条没人的巷子里,一辆面包车在巷口停下将他包围,很快,从车里钻出八个混混将他困在小巷里殴打。
从这路过的人没敢阻拦,也没人敢报警。
打到他彻底不能反抗,那些人才泄愤离去。
他忍住伤痛爬起,摔倒又爬起,用尽所有的力气走出深巷,最终却还是脱力倒在路边。
有只流浪狗过来,他看到流浪狗眼里的怜悯,心烦得要死,他最恨这种怜悯的眼神,他想要一脚将狗踹开,奈何一点力气都没有。
他仅靠躺在这才缓过来的最后那点体力,勉强扶住墙边爬起来。
顺着这面墙,他转弯。
这条街边角落的路灯下,黑发白裙的女孩蹲在那,她从单肩包里掏出准备好的香肠和矿泉水。
面前的流浪狗流着哈喇子死死盯着她手中的香肠,她不紧不慢将包装袋撕开,掰成小块丢在地上。
小狗吭哧吭哧埋头吃。
她边静静看着面前这几只流浪狗,问他们还喝水吗?又把矿泉水倒入准备好的一次性纸碗里。
小狗们低头吃着食物,喝着干净的水源。
有两只胆大的吃完便把脑袋往她小腿那蹭,她温柔地抚摸流浪狗的头,说明天还来看你们。
她很青涩,生得白净纤细,肌肤细腻莹润,路灯的光晕照在她柔和的脸部线条上,气质脱俗,那双温柔的杏眼澄澈见底,她干净得不像话。
而他站在转角处,浑身伤痕,破碎不堪,就像阴暗到不能见光的蛆。
不知觉盯着她看了许久,许久。
久到眼睛发酸,都舍不得把眼神从她身上挪开,久到就连自己什么时候昏迷的都毫不知情。
等再醒来是在医院,护士说是一个穿白衣服背着绿格纹说普通话的女孩叫的救护车。
哦,是她救了自己的命。
关嘉延那时候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满脸的青红瘀血,眼皮高高肿起,唇角破裂,头发也硬得能扎人。
他想,可惜了,这么漂亮的脸,那女的没看见。
当天他伤没好就跑出医院,后来在每个夜晚,他总是控制不住去偶遇那个女孩的位置。
他站在角落,他看到女孩经常会在相同的时间出现在那里喂流浪狗。
当时他就想一脚把那些流浪狗踹开,他想成为那只在她手心里蹭来蹭去的狗。
他想抚摸她。
他想扑进她的怀里。
她的怀抱一定很温暖,很柔软,很香。
再后来,他有段时间没有看到那个女孩,他还没来得及去找,就又被一群混混缠上。
一次意外斗殴,他把路边大排档的摊子摧毁大半,摊主让他刷盘子赔钱。
也就在那晚,谭静凡主动找上他。
她还是那么善良。
是把他当成被人欺负的流浪狗了吗?
不是哦,他才是那个会把她吃到骨头渣都不剩的恶犬。
张焕词在路灯旁驻足,几年过去,当初跟他一样得到过女孩温暖的流浪狗已经都不在这儿。
只有他又找了过来。
空旷的角落,这里不算很好的环境,他却仿佛又看到女孩还蹲在原地。
她笑起来时唇角的弧度是浅浅的甜,那份释放的温柔也恰到好处。
他觉得,路灯照在她身上,可真好看啊。
若若是他见过最干净,温暖的女孩。
他冷白的手轻抬,颤巍巍地抚摸那盏曾经照在谭静凡身上的路灯。
灯光勾勒他瘦削的面容,目光凄楚。
“你让我开心幸福,可你不在,我怎么开心的起来。”
又怎么活下去。
他怎么能活下去。
晚风悄寂,他闭上泛着湿意的眼。
一行清泪从下颌滚落,砸至地面。
到夜色很深,各家各户都入睡的时间,张焕词不知不觉走到这附近的篮球场。
这是五年前他跟谭静凡第一次约会的地点,也是后来她来香港找自己时约见面的地方。
早在五年前,他就生出一辈子跟她在一起的念头,也在那晚,他提出了这个要求。
他永远忘不掉若若当时很青涩,很害羞,看他时,那双水润的杏眼里有对未来的憧憬想象。
他在她眼里看到了喜悦。
那时候,她是喜欢他的。
她点头的回应,加速点亮他满腔的炽热。
因为若若,他生平第一次体会心脏活蹦乱跳的感受。
因为若若,他可以忘掉曾经身体和心理遭受的那些伤痛。
他想要若若永远跟自己在一起。
那晚,她虽然害羞还是同意了。
他把若若紧紧抱在怀里,疯狂汲取她的温暖。
那时候他就在想。
若若的怀抱果然是温暖,柔软,香喷喷的。
五年前他就很爱很爱若若,很爱,现在还是很爱。
跟她永远在一起的想法,从没有一刻变过。
但是,若若现在在哪儿?
她不在自己的身边啊。
他就连想去找她都不行。
他怎么这么笨?竟然把她弄丢了。
怎么办。
若若为什么又不要他了。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