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唇角现出一抹冷笑,这冷意几乎要冻透所有人的五脏六腑。
因着这冷笑不仅仅是在嘲讽李二狗的见识短浅——多么愚蠢又自信的人啊,怕是抓破了脑袋,才想出这么个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结果同样的事情,在多少年前,便已经在京城中发生过了,看来人是真的谋划不到也想象不到他能力之外的东西的——也是在自责,为什么她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是不是今日如果不能在荒山野庙里,机缘巧合之下,捡到被这个忘恩负义的人驱赶出来的养母,这件事是不是就真的要这么平平淡淡过去了?
于是她的声音便也愈发沉,愈发冷。因为她不仅仅是在审视这个丧心病狂的犯罪凶手,也是在审视自己的疏漏,一个严于律人更严以待己的人,是万万不能接受这样的错误的:
“验尸,只要客观陈述观察结果就可以了。”
“如果他单纯地只说‘枕上有血’,那么后续来的所有人,都会往‘血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这个方向想,很容易就能推断出你的作案手法;但这位仵作却偏偏加了一句‘疑似抓挠所致’,你又抗辩,说死者生前曾患有严重皮肤病,还拿出了去药房调配的药膏作为证据。”
“只要这条逻辑链立得住,那么,往后的所有人,都不会再追着这一点深查下去;等到死者的尸体完全烂掉,还有谁会去在意,这小小的一点血迹究竟从哪里来的呢?”
李二狗浑身一颤,头垂得更低,眼神慌乱地闪烁:“这……大人,多少邻居都可以作证呢,我的妻子生前的确患有恶疾,身上的皮屑掉下来的时候,就跟鱼鳞似的……”
“我不必听这些话,我只要看,她的尸体里,到底有没有我想找的东西就行了。”王贞仪微微倾身,目光如炬,牢牢锁住他,“来人,我写一道文书,告请城隍赎罪,也请亡者魂魄莫要惊恐,给我再开棺验尸——”
“别的什么都不用找,只找,死者的耳朵里,有没有一只被硬生生钉进去,洞穿双耳,贯穿脑髓的铁钉!”②
她的话语落下,堂外冒雨前来围观的百姓顿时哗然,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如果这些声音能够从无形的声波变成有形的怒涛,那么仅仅在这一刻所掀起的万民的愤怒,便能直接发大水把这里给淹得一根草都不剩:
“把铁钉钉进人的耳朵和脑子里?真真是狠心毒口似豺狼!”
“对,这样就说得通了……如果是这样的手法,的确不会呈现出任何外伤,也不会有任何中毒的迹象出现!”
“幸好来的是王大人啊,要不是她慧眼如炬,搞不好还真叫这李二狗给逃了。他一逃,所有给他作证‘他的妻子的确有过皮肤病’的咱们,到了地底下也都得担责,是帮凶,是要祖坟被发大水淹了的啊!”
“我当时就觉得,他竟然真的能‘升官发财死老婆’,鬼知道是天意还是人为,因为天意是不会做这么恶毒的事情的。”
“不是,等一下,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有问题吗?这第二次验尸的结果还没有出来,怎么你们一个个都摆出了一副李二狗肯定有罪的架势来……”
“闭嘴吧你,没卵蛋的东西,生儿子没屁眼的龟公!之前去送王大人的时候,大家多多少少都拿了点东西,好让她能平平安安上山、全须全尾回来,只有你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张活该生疮流脓长蛆的嘴,还说什么‘仙女看上你就会带你去修仙’,我呸你祖宗十八代!我现在急需一个比贱人更有杀伤力的词汇!”
“男人吧。”
在一片哗然声中,李二狗脸色瞬间惨白,冷汗涔涔而下,只强辩道:“这、这纯属无中生有!况且从来没听说过,都下葬一年了,坟头都修好了,上面的草都长得有脚那么高了,还要掘墓开棺、重新验尸的前例!可怜我妻子生前没享过福,死后竟然也要被一而再再而三侵扰,不得安宁……”
王贞仪冷笑道:“你妻子最可怜的时候,就是被你养母的善心给打动了,决定爱屋及乌嫁给你的时候。不必多言了,有什么话,等下去跟铁证说去吧!”
她和她的班子已经培养出了足够的默契,属于是“领导转桌我停筷”的那种,她前脚刚说要再度开棺,后脚文书就已经大笔一挥,匆匆写好了一份百来字的祭文,交由仵作们去坟前焚烧,告慰亡魂,以便再度开棺验尸。
这按图索骥去找的办法果然省时省力,哪怕是经验再生疏的仵作,也能找到尸体的耳朵在何处;等到王贞仪把衙门外群情激愤的人们给安抚下来的时候,一根生锈的铁钉,便已经呈到她的案前。
铁证当面,辩无可辩。
李二狗眼见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只得瘫倒在地,大哭道:“大人,我……我只是一时糊涂啊大人!况且我听说,按照咱们大唐的律法,夫尊妻卑,夫杀妻和殴妻都是可以轻判的……”
“糊涂?”王贞仪霍然起身,官袍袖摆带起一阵凛然的、寒凉的风,“你哪里是糊涂,你简直太聪明了!”
“你用如此恶毒的方法,杀死愿意在你微末低贱的时候,嫁给你、帮扶你的妻子,已失大义;成功杀妻后,你许诺给岳夫和妻兄财产,好让他们利字当头、熏心忘本,帮你掩盖杀人的罪行,又失人性;眼见铁证当面,你却还能举出法律条文,可见你蓄谋已久、包藏祸心……如此种种,怎容得你苟活在世!今日若不能处置了你,来日我九泉之下,也不瞑目!”
她抓起惊堂木,重重拍下,一声脆响,震彻公堂:
“此等行径,天理难容,国法难恕,不处极刑,不足以平民愤、安人心、正国本!李二狗,你好好听着你到底是什么罪名,并不是所有的罪,都可以用‘夫妻关系’开脱的!”
“依《律疏·斗殴》,‘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据此,李二狗杀妻,应照‘谋杀’断。依照《律疏·贼盗》,‘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应判斩首。又因其杀人手段极其恶劣,依《律疏》解,‘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可为‘不睦’,不睦乃十恶无赦之罪,虽遇大赦,犹不除名!”③
“据此,判李二狗犯有杀妻不睦之罪。先夺家产,收归公中,亡妻嫁妆另论,应尽数返还其母;再杖一百,公开处刑,以儆效尤;杖毕问斩,不必再等秋后,因不睦大罪,当从严、从重!”
此言一出,李二狗立时双腿一软,瘫倒在地,宛如一滩烂泥,不管周围的人怎么唾骂,他也做不出半点反应,只有裤裆上正在飞速蔓开的水痕和散发出来的骚臭味,才能证明此人依然活着,没有被当场吓死。
衙役们对视了一眼,随后,离李二狗最近的几人只能自认倒霉出列,拖拽着这一坨脏东西往囚凳处走去。围观的百姓疯狂叫好,又随手抓起土块和石头砸在他身上,只恨不得一人一口唾沫把他当场淹死:
“该也!该也!狼心狗肺,不得好死!”
在滔天的怒骂声中,面如死灰的男人被死死按在沾满暗红血渍的刑凳上,衙役举起碗口粗的刑杖,二话不说便以雷霆万钧之势往下猛砸,颇有一种“早早打完早早下班洗衣服”的认命感。
毕竟是个脑子还正常的人都知道,一百杖打完后,这人也就变成糊糊了,自己的衣服也得连带着变成糊糊包装袋,而很明显,这两位膀大腰圆的女人不光脑子正常,甚至十分清醒:
现在犯人的死活真的已经不重要了,有没有人为刚刚走出家庭进入职场的主妇发声啊!在家里的时候就要包揽洗衣做饭扫地喂鸡养猪等全部家务,怎么因为“做家务这么多你一定很有力气”这种理由,被新上任的大官招来当衙役后,上班要干的事情里,竟然还包括给自己洗衣服!
很难说这俩衙役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跟逢年过节打蒜泥似的拼命往下砸板子,恨不得把李二狗当场捶打得肉松骨烂,有没有这种“真不想再洗衣服了”的又琐碎又真实的怨气——多半是有的——但至少,包含在这一声声沉重的、雷霆万钧的痛打声里,还有些别的情绪是确凿无疑、真实存在的:
那就是作为“潜在的受害者”,对“已经死去的受害者”的同情,对加害者的同仇敌忾,对姗姗来迟却也最终到来了的惩罚的欢欣。
这边打得热闹,那边的断案也没停止。
死者的母亲在一旁,仿佛被抽走了灵魂似的瘫坐在地,不停哭泣,哭声甚至不曾因为“亡妻嫁妆尽数返还”的判决而停顿半分。
然而就连生她养她的母亲都没说什么,她的父兄就不乐意了。
这两人原本还以为自己能侥幸逃出法网,还在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没有我哪来的她,这就算把生恩还了,凭什么判我罪”,“我是男的,是她哥哥,比她金贵多了,也不该判我”之类的屁话,陡然听到这个判决后,当即便难以置信地睁大了双眼,扯着嗓子喊了起来,用力得脖子上的青筋都根根暴起:
“大人,这凭什么啊?应该把我闺女的嫁妆全都还给我家……”
王贞仪再次拍下惊堂木,且这一次,她的用力更重,动作更狠,就好像她恨不得用这块小小的木头,去敲碎某种更大、更沉重、流毒深远的东西一样:
“嫌犯休得喧扰公堂!”
“依《律疏·诈伪》,‘诸证不言情,及译人诈伪,致罪有出入者,证人减二等’,据此,你二人罪行,应比照李二狗的斩首减二等;再据《律疏·名例》,‘诸称加者,就重次;称减者,就轻次。惟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判你二人各受有期徒刑三年!”④
二人闻言,再不敢抗辩,只浑身哆嗦,任凭沉重的木枷铐上双手,被生拉硬拽了下去。老一点的那个因为腿脚不灵便,走得只是稍微慢了一点,便被衙役用棍子一路敲着,跟赶猪似的,硬生生把人给一路打出去了。
而这点棍棒之苦,甚至只是他们在接下来的三年里,能经受的最轻的刑罚,因为按照当下的监狱环境,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人文上的,都很难让人有“三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的信心,能从里面活着出来都得谢天谢地。
这幅场景换做以往,只会将人吓得噤若寒蝉,教人暗暗在心底抱怨这滥官酷吏的暴烈手段,然而,放在这犯了众怒的三人身上,放在经由老百姓最信任的“金陵王”身上,竟再无人说半句不是,爆发出的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也都是“判得好”和“活该”这样的话语。
在这几乎能直抵云霄、惊破重云的滔天喝彩声中,无人不欣慰,无人不赞叹,唯有处于众人兴奋欢呼声与感激注视下的王贞仪本人,露出了一点茫然的神情,然而这一点茫然,甚至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从何而来:
这判决难道不好吗?固然是好的。那造成了这判决的《律疏》呢?许也是好的吧。
……可是为什么,在这么好的《律疏》里,夫殴妻,就能罪减二等,妻伤夫,就要罪加三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堂前空地上聚集着的人们的欢呼声尚未散去,匆匆赶来的仵作带来的坏消息,便已经先一步抵达了王贞仪耳边。
为了不把这个坏消息扩散开来,造成更恶劣、更恐怖的影响,她不得不伏在王贞仪耳边,才堪堪让这个消息不至于给满场的欢呼喝彩,蒙上一层恐怖的颜色:
“大人,死者那边出了点问题……我们的确在她的耳朵里找到了凶器,但问题是,她的尸身,都一年过去了,一点也没有腐烂的迹象啊!”
能当仵作的,无一不是胆大心细的家伙;然而即便是这样的人,在见到“尸体下葬一年依然不腐”的异况后,也不由得两股战战、面容失色,这位仵作竟然还能装得跟个没事人似的,面不改色地把这个消息送到王贞仪的面前,属实是勇士中的勇士,强者中的强者:
“我们当时一见这情况,就吓坏了,但又深知人命关天,办案要事不得耽搁。所以我们赶紧把她的尸体从坟里起了出来,送到义庄,派人把守;又找腿脚快的人,把那根钉子送到了大人的面前。”
“现在,我们已经在到处寻找会做法事的人了,之前被那些官员们聚集在山脚下,说要帮大人寻访黄帝坛、搭建道场和祭坛的道士和尚,也都被我们请了过来,即将来到这里……大人,您千金之躯,不可轻涉险境,不如避一避?”
此时,王贞仪不管做什么,都不会有人责怪她的。
因为她做的已经足够多了。千百年里,饶是述律平、谢爱莲、白再香与秦慕玉这样的前朝人杰、万古英豪,都不曾想过要去解决土地的问题;哪怕是林家的开山老祖宗,在这件事上,能想出来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为林家的女子立私塾、立家庙、立全新的林家内部的香火族谱。
然而以上任何一方,都没能解决最本质的问题。
如此一衬托,哪怕王贞仪也没能立时解决金陵城内的一切困苦,她也已经极大地缓解了最尖锐的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矛盾,于是最广大群众的心,便已经热烈而欢欣地站在她的这一方了。
她已经得到了人民的敬重与爱戴,已经得到了以金陵城为中心飞速扩散开来的,所有在土地运动中获得喘息之机与维生资源的农民的狂热信仰。别说她仅仅是“不想去看一具尸体”了,就算是要当场揭竿而起,大喊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会有人跟着大喊一声,反了那鸟皇帝!
——但她没有离去。她甚至连抗拒的表情都不曾有。
一个对所谓的神仙鬼怪,始终怀有谨慎的怀疑态度的人,在面对如此骇人的情景的时候,却不曾惊惧也不曾迷茫,只有一种长远的、深沉的痛苦与自责,从她的眉梢眼角流露出来了:
“……是我之过也。”
“我是金陵的监察御史,是受了此处作为我的封地的郡王,我对这座城、乃至这里的百姓,都有庇护教化之责。然而此人在我的治下行凶,我竟未能察觉;在此前,我甚至还以为他是个合格的官员,便把清查土地的任务也一并交给了他。”
紧赶慢赶来到王贞仪身边,转告她“尸首不腐”消息的仵作,万万没想到王贞仪第一时间想到的既不是逃跑也不是做法,而是检讨自己:
“大人,话不能这么说呀,到最后,你不是也替她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了么?”
王贞仪的声音更加疲倦:“迟到的正义不算正义,算失职。”
她抬起头来望向天空,就好像这凡人的一双眼,真能窥破着笼罩着天地的暴雨,和笼罩在金陵城上空数日不散的阴云:
“我自诩能窥探天意,计算星辰,怎么就看不穿此等小人的面目呢?如此,这女子含冤而死,怨气不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且带路罢,我要去会上她一会。”
然而,也正是在王贞仪这番话落定的一瞬,一道以忘川河的河水为墨、以青鸾的羽翼为纸、以泰山府君发间金簪为笔写就的诏令,也在萧萧的风雨中发往人间,抵达金陵上空,与昆仑王母发下的诏令纠缠在一起,在厚重的云层后,放射出愈演愈烈的五色华光:
“经查,金陵王贞仪、九天玄女化身之一,理应享寿三十五载。”
“今,大限将至,功德圆满,德誉配天,万民理只。泰山府君处已准,请呈北极紫微大帝,考正其名,定夺升降,黜陟幽明,以扬光烈。”⑤
而在这两份文书成功汇合的那一瞬,便有一道蕴有大神威之天音,自九霄之上传来,好似被两位大能者先后提及的诸天统御、万法至尊、北极紫微大帝,自始至终都在关注着这里一样,果然是:
钟声远送三千里,道韵轻飞万壑高,荡荡异香满宇宙,清清风气彻云霄!⑥
作者有话说:
①礔砺激而增响,磅盖象乎天威。
——张衡《西京赋》
②此作案手段鸣谢《初刻拍案惊奇》与《二刻拍案惊奇》,具体哪本我忘了,反正是三言二拍。
③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
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
……
疏议曰:礼云:“讲信修睦。”孝经云:“民用和睦。”睦者,亲也。此条之内,皆是亲族相犯,为九族不相叶睦,故曰“不睦”。
注: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
——《唐律疏议》
……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八曰不睦……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
——《隋书·刑法志》
顺便补充一点,《唐律疏议·名例》里说,“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犯了两条罪,只按重的那条处理就行了。但我想让反派死得更惨一点,于是搞了一点小小的架空。
④诸证不言情,及译人诈伪,致罪有出入者,证人减二等。
——《唐律疏议》
此外,《唐律》的编纂技术十分高超。对此,学者们已有诸多非常精到的分析。此处仅举刑事立法一例以说明之。《名例律》“称加减”条言:“诸称‘加’者,就重次;称‘减’者,就轻次。惟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加者,数满乃坐,又不得加至于死;本条加入死者,依本条。”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加刑要一等一等地加;减刑需一等一等地减;但是,两种死刑与三种流刑(也包括加役流),在减等的时候,不必一等一等地减,无论哪种死刑,减一等时则直接减为流三千里,减两等时直接减为徒三年,无论哪种流刑,减一等时直接减为徒三年。
——《检察日报-理论版》,2023-11-13,下附详细出处
大标题:《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唐律蕴含丰富法律文化精髓与治理智慧》
副标题:《承袭前代法,不断创新调整,《唐律》刑事法成就斐然——编纂技术高超??宽平施刑理念尽显》